为保障公民基本通信权利,拓宽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渠道,合力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邮政社会监督体系。伊春市邮政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聘请邮政特邀社会监督员,负责对邮政及快递服务进行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聘请邮政特邀社会监督员面向全市、县(区)公开招聘。 监督员在所在市、县(区)对邮政普遍服务、快递服务开展社会监督工作。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观察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
3、坚持原则,能实事求是地反映邮政用户意见、建议。
4、愿意并能够接受邮政监督知识的培训。
5、能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反馈监督信息。
6、有确定的联系电话及固定的联系地址。
7、与被监督的邮政公司、快递公司无直接利害关系。与邮政管理系统工作人员无亲属关系。
8、在职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9、身体健康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
1.以文字形式反映个人及单位、亲友用邮的体会、意见、建议。
2.寄发测试信件、包裹;明察暗访邮政、快递企业营业场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及服务设施。
3.征求单位及邮政个人用户意见、建议。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邮政特邀社会监督员推荐登记表》电子版填写并发到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表格、两张1寸证件照片(背面写姓名、工作单位)同时寄送我局。登记表中照片(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背景要求为白色,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尺寸为32mm×26mm。
1、特邀监督员是义务监督员,市局将定期对特邀监督员进行考核,发放工作报酬,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特邀监督员予以表彰奖励。
2、经我局确认合格的人员,将以电话方式通知。
3、通信地址:伊春市邮政管理局(伊春市伊春区黎明路235号)
电子邮箱:ycygjhgk@163.com
联系电话:0458-661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