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特殊教育专业实训、实验室使用制度

感觉统合训练室使用制度

一、对首次参与实训课的班级,指导教师要向学生宣讲实训室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和遵规守纪的教育。

二、进入本室的学生必须刷一卡通。师生用于个训时,须填写个训记录。

三、训练前,做好儿童的保护工作,训练人员需对儿童生理机能状态,特别是心血管功能有全面了解,避免因生理机能问题导致训练事故。餐后、饥饿、觉醒后30分钟内、感冒、口含食物时须禁止训练。全面检查儿童衣着内外附加的饰品、易碎品等,以免训练时对儿童和自身造成伤害。敦促或协助儿童提前解决好大小便。

四、训练中,不宜使用食物、饮料和可吞食的玩具作为强化物,不得将儿童单独滞留训练室内。

五、儿童独立操作设备时,训练人员需提供充分保护。发生意外事故时及时就医。

六、训练人员宜穿运动服,长发要盘起。不得留有长指甲、戴耳环、戒指。

七、非专业人员不得使用设备和组织儿童进行训练。

八、不得随意拍摄儿童训练情况,不得拷贝儿童基本信息。

九、参加感觉统合训练技能学习的人员,不得在室内喧哗,嬉闹,不得穿着高跟鞋进入。仅适合儿童训练的设备,成人不得尝试使用。

十、使用实训室的人员有责任负责室内卫生、整理器材,离开前关闭窗、灯、门,并归还实训室的钥匙。

盲文实训室使用制度

一、使用实训室人员需到实验员办公处领取钥匙,进入到盲文实训室的学生必须刷一卡通,教师做好监督工作。

二、进入实训室后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三、填写打字机使用记录、易耗品记录。

四、必须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吃东西、乱抛纸屑杂物、随地吐痰。

五、爱护打字机,盲文板、电子笔、盲文书、装订机,严禁随意搬动。

六、实训结束后,设备的存放,必须合乎放置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出现故障及时报告,不得自行拆卸组装。

七、实训室内物品原则上不外借,如借用,要经实验室主任批准,管理人办好手续,方可外借。用完后要及时归还,丢失按价赔偿。

八、老师通过课堂演示、个别指导进行教学,学生进行实训及练习。实训结束,学生需提交一张盲文实训纸,上面需有老师要求的盲文点字。

九、学生实验结束后,由辅导教师检查器材有无损坏等有关情况,方可清理桌面,整理好桌椅和设备。

十、使用实训室的人员有责任负责室内卫生、整理器材,离开前关闭

窗、灯、门,并归还实训室的钥匙。

人体解剖模型室使用制度

一、使用人体解剖模型室的相关人员需到实验员办公处领取钥匙,进入到本室的学生必须刷一卡通,教师须填写使用记录。

二、教育学院学生参观或使用时要严格执行特殊教育实验室管理规定。

三、室内模型要放置妥当,布局合理,保持整洁,室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私人不得使用。

四、未经学院同意,不得接受外单位借用和参观。实验室仪器、挂图、标本等(除与体育系共享外),一律不外借。体育系使用时须做好使用记录和清单,并由使用人签名。

五、学生损坏仪器设备,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甚至罚款。

六、注意安全卫生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离开实验室时随手关灯、关门,本室钥匙不得交给他人,本室人员不在时,非本室人员不得留在实验室内。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言语康复实验室使用制度

一、使用言语康复实验室的相关人员需到实验员办公处领取钥匙,进入到本室的学生必须刷一卡通,教师须填写使用记录。

二、实训前须预习实训内容,明确实训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骤。

三、进入实训室后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保持安静,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四、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把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获取言语数据。

五、不准擅自拷贝资料,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

六、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否则责任自负。

七、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严禁更改机器设置、严禁更换实训室机器配件。不得有破坏电脑设备的行为,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涂乱画,不得擅自拆卸设备或将实训用品带出实训室。对于故意损坏实训室设施的行为以及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赔偿相关费用外,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八、下课前应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保证实训室的整洁,将桌椅摆放整齐。其卫生状况经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听觉康复实验室使用制度

一、使用听觉康复实验室的相关人员需到实验员办公处领取钥匙,进入到本室的学生必须刷一卡通,教师须填写使用记录。

二、实训前须预习实训内容,明确实训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骤。

三、进入实训室后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保持安静,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四、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把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轻声关门,以免影响他人练习。

五、不准擅自拷贝资料,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

六、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否则责任自负。

七、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严禁更改机器设置、严禁更换实训室机器配件。不得有破坏电脑设备的行为,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涂乱画,不得擅自拆卸设备或将实训用品带出实训室。对于故意损坏实训室设施的行为以及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赔偿相关费用外,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八、下课前应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保证实训室的整洁,将桌椅摆放整齐。其卫生状况经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手语实训室使用制度

手语实训室由手语教学、手语自习、手语测评和手语翻译模拟练习4个功能区组成。是为我院特殊教育专业学生、教职工、手语爱好者、志愿者等提供学习手语机会的场所,本中心规定如下。

一、使用手语实训室的相关人员需到实验员办公处领取钥匙,进入到本室的学生必须刷一卡通,教师须填写使用记录。

二、进入实训室的人员应听从任课教师、手语培训人、管理人员的安排,保持安静,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

三、爱护手语练习区的镜子,保持镜面清洁。

四、不得损坏手语自习、手语测评区的手语教学光盘。

五、不得在电脑上聊天、上传下载资料。

六、不得私自动用手语实训室内的投影仪和手语教学光盘。

七、使用实训室的人员有责任负责室内卫生、整理桌椅,离开前关闭电脑、窗、灯、门,并归还实训室的钥匙。

多感觉律动室使用制度

一、多感觉律动室有专人管理,使用本室的相关人员需到实验员办公处领取钥匙,进入到本室的学生必须刷一卡通,教师须填写使用记录。

二、进入律动室必须脱鞋,学生上课应换成舞蹈鞋,以保持律动室的地面光滑。 穿着训练服。

三、保持室内卫生,并由负责(上课)老师督促学生注意日常保洁。

四、未经允许,不可随意进出律动室。

五、爱护律动室的一切设备和教具,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六、下课后,按照顺序关闭设备。

七、不准在门后和窗台堆放个人用品。

八、训练结束后,舞蹈鞋不准留在室内。

九、离开律动室时,必须随手关闭门窗及电源,注意安全,防火防电。 十、非任课教师需使用律动室时,必须与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任课教师协商,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并做好使用记录。

蒙特梭利教具室使用制度

一、教育学院师生使用时要严格执行特殊教育实验室管理规定。

二、使用蒙特梭利教具的相关人员需到实验员办公处领取钥匙,进入到本室的学生必须刷一卡通,教师借用须填写使用记录。

三、室内教具要放置妥当,布局合理,保持整洁,私人不得使用。

四、教具用于本科生上课和儿童个训后应及时归还,保证教具完整。

五、未经学院同意,不得接受外单位借用。

六、蒙氏教具多为木制、价格昂贵,注意安全卫生工作。离开教具室时随手关灯、锁门,本室钥匙不得交给他人,本室人员不在时,非本室人员不得留在实验室内。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室使用制度

一、教育学院师生使用时要严格执行特殊教育实验室管理规定。

二、使用诊断工具的相关人员需到实验员办公处领取钥匙,进入到本室的学生必须刷一卡通,教师借用须填写使用记录。

三、注意保持评估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把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轻声关门,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四、原版、设备随机资料、软件一律不外借。如需复印者请使用复印件。

五、实验室除了正常上课以外,可登陆绥化学院实验室管理系统预约。

六、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七、由于责任事故造成材料丢失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八、使用本室的人员有责任负责室内卫生、整理桌、椅、资料柜,离开前关闭电脑、窗和窗帘、灯、锁门,并归还实训室的钥匙。

视障信息资源技术实验室使用制度

一、使用本实验室的相关人员需到实验员办公处领取钥匙,学生必须刷一卡通,教师须填写使用记录。

二、实训前须预习实训内容,明确实训目的、方法和步骤。

三、进入本室后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保持安静,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四、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把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

五、未经学院同意,不得接受外单位借用和参观。

六、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否则责任自负。

七、爱护室内一切设施,严禁更换机器配件。不得有破坏电脑设备的行为,不得在设备和实验台上乱涂乱画,不得擅自拆卸设备或将用品带出本室。对有故意行为的,除赔偿相关费用外,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八、下课前应正确操作程序关闭设备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保证实训室的整洁,将桌椅摆放整齐。其卫生状况经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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