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室使用制度

电钢琴教室使用制度

一、使用电钢琴教室的时间安排以每学期的课表为准,任课教师上课前到实验员处领取钥匙,下课后由任课教师及时归还,不得将钥匙交与他人,否则,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二、教师在使用电钢琴教室之前,要认真检查室内物品是否完好无损,做出相应的记载,以便及时维修,追究责任。

三、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教室内的环境物品,保持室内卫生,实行卫生值日制度。对于损坏室内设施物品者,要视情节,进行经济处罚。

四、进入电钢琴教室的同学要自备鞋套,以免将泥土带入教室,影响机器的正常使用。

五、凡使用电钢琴教室的教师和学生,必须熟悉设备的各种功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设备正确使用。电钢琴教室的多媒体设备应由任课教师等专业人士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滥用;电钢琴教室的所有活动应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不得在电钢琴教室开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六、电钢琴教室应保持通风、整洁,布局科学合理,为教学营造浓郁的氛围。

七、电钢琴教室的相关设备应轻拿轻放,注意爱护、不得损坏,使用后应放在指定位置;数码钢琴在每次使用前要用洁净软布清擦干净,用后要关好琴盖。

八、电钢琴教室相关配套设备、设施需每学期清理一次,确保实物与帐册相符。

九、电钢琴及其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维护须由专业人士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电钢琴教室相关设备、设施;严禁未经许可搬动电钢琴教室任何物品;

十、节约用电,防火防盗。离开电钢琴教室时,须切断电源,关闭门窗;严禁在电钢琴教室点蜡烛;严禁在电钢琴教室私接电源,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十一、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在电钢琴教室乱丢废物、随地吐痰;严禁携带食物进入电钢琴教室;严禁在电钢琴教室吸烟、喝酒;严禁在电钢琴教室乱涂、乱画;严禁在电钢琴教室随意粘贴图片或纸张等。

凡使用电钢琴教室的师生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由此造成损失者,除加倍赔偿外,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电子琴房使用制度

为提高我院学前教育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规范学生对电子琴的使用,我院特制定《教育学院电子琴房使用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电子琴房由学前教育实训室统一管理,对其使用、卫生、秩序及设备的保护进行监督。一切设备,一律不外借。

二、专业负责教师不定期对琴房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每天的练琴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8:00—19:30。

四、琴房钥匙每班一把,由专人负责。钥匙不许外借,由负责人亲自开门。

五、每台电子琴由组长负责管理,若出现损坏或物件丢失,由每组学生共同承担,照价赔偿。

六、练琴时,使用指定琴,保持安静,不随意走动,非本学院学生不准入内。

七、每次使用时,做好使用记录。禁止外带电子琴。

八、学生不得随意开关、触摸电器设备。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开启、使用设备。

九、使用设备期间,如发生意外情况,请不要慌张,应及时切断电源,报告老师。

十、使用完毕,请关闭电子琴,盖好琴罩;关好门窗,关闭总电源。

十一、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禁止吸烟、吃零食。

十二、不遵守本制度,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画室使用制度

为提高我学院学前教育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规范学生对画室的使用,特制定《教育学院画室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画室由学前教育实训办公室统一管理,对其使用、卫生、秩序及设备的保护进行监督。

二、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画室。由专业负责教师不定期对画室的使用情况、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三、画室钥匙每班一把,由专人负责。

四、学生除上课时间外不许随意进出画室,如有训练需要,需向专业负责人员提出申请,并做好使用记录。

五、每次使用后,应将屋内物品放回原处,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六、室内的任何器具,一切设备,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外借。

七、不遵守本制度,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舞蹈室使用制度

为提高我学院学前教育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规范学生对舞蹈室的使用,特制定《教育学院舞蹈室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舞蹈室由学前教育实训办公室统一管理,对其使用、卫生、秩序及设备的保护进行监督。

二、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舞蹈室。由专业负责教师不定期对舞蹈室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进入舞蹈室,应穿软底鞋或舞蹈鞋,严禁穿硬底鞋入内。

四、舞蹈室内不准打闹、追逐,运动时应注意他人所处位置,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五、舞蹈室钥匙由实验员负责。钥匙不准外借,由负责人亲自开门。

六、学生除上课时间外不许随意进出舞蹈室,舞蹈室开放供学生练习的时间为18:00—20:00;每次使用时,做好使用记录。

七、使用设备期间,如发生意外情况,请不要慌张,应及时切断电源,报告负责教师。

八、每次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九、不许擅自挪动教室内的任何器具,一切设备,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外借。

十、不遵守本制度,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保持电脑桌面清洁,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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