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教室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手册

 

 

绥化学院教室勤工助学岗位

 

工作手册

 

 

 

 

 

 

 

 

 

绥化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一六年十月

 

  

同学们,欢迎您加入我们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本手册旨在帮助您了解新的工作环境,从而使您尽快与我们融为一体。

通过您对本手册的阅读与学习,您将更快地了解本岗位的工作理念及相关制度,还能对您尽快地投入工作起到指示作用。如果对其中的内容有不明之处,可直接与院(系)负责人沟通,他们将给予您指导;如对本手册所述规章制度有任何疑义,请与院(系)负责人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联系。

进入这个大家庭,我们就要秉承着我们是一个整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想法,只有我们团结在一起,教室的保洁工作才能顺利的进行下去。在干净的环境中让每一个人都很舒心,如果一天没有我们的努力,师生的学习和工作都会受到一定影响,所以,我们要拿出主人翁的精神,充分体现我们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个岗位的主人,要用我们的真心和努力做好这份工作,将所有的热情投入其中,让全校师生感受到我们的服务。

我们工作就是创建优良的学习环境,服务好师生。在这个大家庭里中你会感受到,什么是他乡遇故知,什么是雪中送炭,什么是集体的力量。

生活可以给我们制造困难,但是,我们自己要做到自立、自强、自尊,我们不能因为自己贫穷而自卑,父母能够给我们的已经是他们最大的努力了,接下来我们就要用自己的力量创造我们的美好生活。这个大家庭可以为大家提供解决困难的方法,而这个岗位正好为你提供了这个机会,请你信任这个大家庭可以为你遮风挡雨,这个大家庭可以让你所有的能量释放。

只要通过我们大家的努力,在这个岗位让自己发光发亮,就能体现我们的价值。只要我们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在这个岗位上锻炼自己,相信美好的未来一定属于你。

 

 

 

 

 

第一章  工作理念

一、我们的目标:保证每一间教室干净整洁,为全校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我们的宗旨:师生利益高于一切,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锻炼机会。

三、我们的精神:自强、自信、敬业、团队。

第二章  岗位申报

一、院系发布教室勤工助学岗位人员(以下简称“教助员”)招募信息。

二、学生根据岗位信息自愿报名。

三、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录用单位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报到时,须向录用单位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院系、班级、寝室、电话号码、建行卡号等)。

2院(系)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四、当个人资料有更改或补充时,应及时通知院(系)负责人,以确保与教助员有关的各项权益得到保障

五、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保留审查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一切后果自负。

六、上岗后,院(系)负责人会向教助员介绍本岗职责、人员情况,讲解本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教助员了解有关制度和规范。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清扫地点、领取清扫用品、使用清扫设备等等,尽可咨询院(系)负责人

七、新上岗教助员在上岗第一个月内不可离岗,否则扣除7天工资,清扫不满7天者本月无工资,扣除工资作为其他教助员的奖金;

八、在期末放假前一个月和开学后一个月内任何人不得离岗,否则扣除本月, 扣除工资作为其他教助员的奖金;

九、离岗辞职人员须提前一个月到填写《离岗登记表》,不填者扣除本月工资,扣除工资作为其他教助员的奖金;

第三章  教助员行为准则

一、基本准则:

1.本岗位倡导“自强、自信、敬业、团队”的精神。

2.全体教助员的一切工作行为都须以“师生利益高于一切”为宗旨。

3.做每一件事、说每一句话之前,都应该先考虑一下是否符合我们的目标、宗旨和精神。

4.每位教助员都应该为学校的整体利益而进取和自律。

二、基本工作要求:

(一)清扫内容及清扫顺序

中午

1.清扫地面、桌堂、桌面、窗台;

2.擦黑板(先用黑板擦擦再用抹布擦)→擦讲台、中午不用擦桌面桌堂;

3.中午如无大量垃圾,不需要倒垃圾。

晚上

1.清扫地面、桌面、桌堂、窗台上垃圾;

2.用抹布(所用抹布不用太湿,在擦时将抹布叠平)擦桌面+擦桌堂→擦窗台→擦讲台→擦黑板(先用黑板擦擦再用抹布擦)→拖地面(建议从后往前);

3.倒垃圾(不管垃圾多少必须倒,禁止在走廊堆放垃圾)。

4.关好灯、窗户、门。

注:地面中午不用擦,如果遇到下雨、下雪等天气导致地面踩踏较脏,则中午必须拖地,以保持教室地面整洁。

(二)上岗时间、基本工作情况:

1.每天必须准时上岗。中午上岗时间:12点至13点,晚上上岗时间:20:00至21:00。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岗的视具体情况按迟到、旷岗等处理。

2.周一至周日每天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上岗,如因事不能上岗需提前向组长请假,组长安排组内人员将请假组员的教室清扫干净,如因急事、急病或暂时无法打扫卫生,须提前电话向组长或楼长请假,以方便安排替岗人员,楼长或组长务必检查使各个教室合格。

3.每人一月之内不合格不得超过3次。如超出此限,给予开除处分。如未请假便不上岗,视为旷岗,一月之内旷岗3次者,开除出勤工助学中心。

4.教室地面、讲台、书桌、窗台等地清扫干净,无余土、果皮、纸屑、食品袋、烟头等任何杂物,课桌内干净无杂物,地面整洁无杂物。垃圾统一倒入卫生间垃圾桶里。清扫工具统一放到教室后面角落,爱护工具。

5.黑板擦拭干净,先用黑板擦擦去字迹,再用干净的干抹布擦一遍;黑板槽擦拭干净,无粉笔头和粉笔灰等。每人自备一块抹布,抹布丢失的必须及时添加,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6.讲台和课桌内每天都须要清理,讲台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讲台底下的杂物每晚清扫一遍,桌子在平日里将桌子摆正。保证老师每天在干净整洁的环境中授课。

7.每天晚上将自己所在教室的灯和窗户关好。

8.定期清理墙面和门窗上的胶带等杂物,保证墙面整洁干净。

9.上岗时不允许穿拖鞋。

10.组长和楼长要认真负责,按要求协助院(系)负责人监督完成扫除任务,检查清扫结果,反映工作情况,并使用《绥化学院教助员工资考核量化表(一周)》做好组员出勤考核。

11.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态度,要维护集体的利益,要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

三、相关义务

1.教室内如出现暖气漏水、多媒体未关、桌椅损坏等情况要及时反馈给楼长或院(系)负责人。冬季需加强窗户关闭执行度,窗台、暖气、墙角等无任何杂物。

2.养成检查的良好习惯,确保自己负责的区域干净、整洁。

3.拾到东西主动交到院(系)或者助学中心办公室,坚决不允许私自占为己有。

4.作期间有人占用教室,要及时与楼长或院(系)负责人沟通协商,保证完成任务。

 5.不允许领异性朋友到岗位代替自己干活(自己旁观),严禁彼此间有不文明行为。

    6.晚上清扫时,我们有义务提醒仍在教室学习的同学尽快离开,以免被锁在教学楼内,而造成不便。

7.本职工作的一切集体劳动,要服从分配,积极主动,保证完成任务。

8.我们有义务将一些有利于岗内发展、情感交流的信息或意见向组长、楼长及院(系)负责人通告。

9.要以岗位为家,积极与岗内人员沟通,让我们形成一个有力的群体。

10.凡是教助员必须牢记,我们有义务维护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形象,维护教室整洁的形象,维护我们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所有人员勤俭、朴素的形象。

四、职责权限:

1.所有教助员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一切节假日。

2.所有教助员均有机会参加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为全体教助员举办的各项活动。

3.教助员除本职日常工作外,未经院(系)、教务处授权或批准,不得用教室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

4.每位教助员的工作必须对上级和下级负责,无下级的教助员对自己的服务负责。

5.保护学校的信息和资产。所有教助员都有义务保守学校的各种管理信息,这是学校的一种无形资产,请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文件及全部内部资料机密文件和资料不得擅自复印。

6.投诉与受理:

1)全体教助员都有义务和权力对违反以上准则的行为向组长、楼长、院(系)负责人或勤工助学中心投诉。

2)接受投诉的部门和管理人员,应当为投诉人严格保密,并及时做出处理和答复。

3)如果教助员认为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可依次向组长、楼长、院(系)负责人或勤工助学中心投诉。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原则上不受理匿名信件。

4)教助员在劳动福利方面发生争议时,可向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提出申诉。

7.教助员应熟悉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望我们一起努力将清扫工作做得更好如对组长、楼长或院(系)负责人工作有异议可直接到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反应!

五、教助员行为规范:

1.每位教助员都有义务、有责任遵守此行为规范

2.时,仪表以及衣着服饰应保持庄重、整洁、大方、得体

3.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清扫完毕后,应向组长说明,待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4.勤工助学中心一贯重视信息沟通,强调资源共享,提倡用沟通来促进管理,融洽关系,增进理解。

5.勤工助学中心鼓励教助员相互间积极公开的沟通交流,反对任何不负责任的私下传言和背后议

6.勤工助学中心积极提倡热爱教室的行为,并将对以下行为予以奖励:

1)为勤工助学中心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2)为勤工助学中心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为勤工助学中心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的;

4)为教室清扫工作改进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

5)建议得到重视并有直接或间接效益的。

7.有下列过失行为之一者,勤工助学中心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等不同,给予不同的处罚。

A、严重过失:

1)盗窃学校财物,滥用或蓄意破坏学校财产;

2)违反勤工助学中心规定屡教不改;

3)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学校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4)利用工作职权,收受他人金钱或实物,造成恶劣影响或侵害学校利益;

5)严重违法乱纪受刑事处分;

6)蓄意煽动教助员闹事或怠工;

7)盗窃同学财物;

8)在学校内从事破坏活动、泄漏任何不利于学校的机密消息。

B、重大过失

1)工作轻率或疏忽,导致严重损害教助员身心健康和工作积极性;

2)故意填报不正确的个人资料;

3)不服从上级的命令或拒绝接受工作调派;

4)涂改请假单,呈交伪造的医院证明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欺骗勤工助学中心

C、一般过失
1)无故迟到、缺勤、旷、早退;

2)在工作时间内或当职时醉酒或行为不检,例如高声大笑、嬉戏,互相追逐或喧哗吵闹,男女间有不文明行为等

3)对上级或同事作出不礼貌举动;

4)不向院(系)负责人报告有关个人资料的变动。

第四章  培训发展考核

一、培训与发展

1.勤工助学中心以向全体勤工助学人员提供锻炼机会为己任。在勤工助学中心工作的教助员,除以勤奋的工作获得薪酬及其它福利以外,还可以享有相应的培训及晋升的机会。

2.勤工助学中心将适时地为勤工助学人员提供培训机会,通过一系列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的提高式培训,来协助包括教助员在内的更好地发展机会

3.教助员入职培训

为尽快熟悉环境、开展工作,新加入勤工助学中心教助员必须参加培训。通过培训了解清扫岗的基本情况工作理念、管理模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以及其他内容。

4.在职培训

在工作过程中,为使教助员具备完成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态度,勤工助学中心将开展一系列的培训课程。

5.晋级培训

教助员在晋升为组长或楼长之前,需要参加晋级培训,学习一些管理的基础知识,以转换角色,担当起管理责任。

6.勤工助学中心鼓励教助员敬业、协同、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教助员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二、考核标准

所有教助员由组长进行考核,各组长由本楼楼长进行考核,楼长由院(系)负责人和学校勤工助学中心考核。

(一)奖励标准

1.一个月内每天卫生检查都合格,可领取当月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为基本工资额的10%;

2.组长、楼长的职务工资为基本工资额的20%;

3.拾金不昧者,视所拾物品的价值,分别加1——10元;

4.积极工作,乐于助人,团结他人者加5元;

5.踊跃参加中心的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者加5——10元;

6.勤工助学中心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视具体情况加10——20元

7.勤工助学中心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加10——20元

8.勤工助学中心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的,视具体情况加10——20元

9.教室清扫工作改进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视具体情况加10——20元

10.建议得到重视并有直接或间接效益的,视具体情况加10——20元

(二)扣罚标准

1.一个月事假超过4次,学期内旷岗超3次,卫生检查不合格达3次开除出勤工助学中心并扣发当月工资;

2.黑板未擦干净、有字痕等情况一次扣1元,黑板槽未擦一次扣1元,黑板、讲台(含多媒体讲台)未擦一次扣3元;

3.教室有死角,窗台上、暖气片后有杂物,墙角有蜘蛛网等一次扣1元;

4.门、墙、玻璃等处贴纸、写字等一处1元;

5.地面有余土、纸屑、烟头等,累计有三处大的纸团扣1元,三处以上每多一处加扣1元;同一处有六片小纸片扣1元,以上每多一处加扣1元;

6.课桌内有三处杂物(课本等学习物品不算杂物)扣2元;

7.阶梯教室的台阶接壤处有杂物的每处扣2元;

8.工具不统一堆放或堆放不合理一次扣2元;

9.教室清扫不彻底、桌洞内有纸、桌椅摆放不整齐一次扣3元;

10晚上垃圾堆放在教室,未倒入卫生间垃圾桶一次扣2元;

11.存在问题不能独立解决又没及时汇报者一次扣2元;

12.不配合管理人员工作者一次扣2元,不听从管理人员合理安排者一次扣2元,

13.开会迟到、早退扣2元,无故缺席一次扣3元

14.旷岗、不参加集体劳动一次扣5元;

15.教助员和管理人员发生冲突一次扣5元;

16.工作中不实行责任制的,或分配严重不合理组长或楼长扣5元。

17.组长、楼长检查卫生不合格者一次扣5元,多次不合格加扣10元,屡次不改者劝退管理岗; 

18.受院系纪律处分、学籍处理、挂科、综合测评超班级2/3的教助员要自动离职;

19.私自拿他人物品且占为己有者,扣发当月工资,开除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且通报给院(系),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0.所有扣除的工资作为其他表现优秀教助员的奖金。 

第五章  管理岗位和会议要求

一、楼长、组长的要求:

1.楼长、组长要合理分配任务,要定期轮岗,尽量做到公平合理,不允许乱用私权。

2.楼长、组长必须提前上岗,并且在本组清扫工作结束确认合格、保证无误后方可离开。

3.楼长、组长必须以身作则,保证自己教室符合标准。然后检查本组的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4.组长要监督教助员的工作并做好记录,必须每天及时、真实地将本组的卫生检查情况反馈给楼长。独自处理问题时要沉着冷静,从本岗位的整体利益出发。

5.楼长、组长对组员要严格要求,有不合格的地方要及时提出,以便及时改正,并随时监督以纠正不足之处,力求做到最好。

6.楼长、组长要每学期写一篇工作总结。

二、会议

1.助学中心的一切会议,包括例会、临时会议不允许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不遵守纪律。

2.院(系)教助员会议由院(系)负责人或楼长自行决定何时开会,但每周不少于一次。

3.集体会议必须全员到齐,请假需向院(系)负责人汇报,否则视为旷岗。

4.勤工助学中心全体大会全体成员不得请假,有特殊情况须向中心主任汇报。

 

 

绥化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

                                201610